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3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7號)演習,於7月23日(星期二)之13時30分至14時辦理

臺北市113年萬安47號演習訂於7月23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14時,時間30分鐘。

注意事項

1、演習警報發放後,所有行人、車輛須接受軍、憲、警察及民防人員引導,逕行防空疏散避難。各機場、港口之飛機、船舶、鐵路、高(快)速鐵、公路及捷運車輛,均照常起降、靠離與行駛,其下飛機(船舶、車輛)旅客、接送親友與下交流道車輛,仍須實施防空疏散避難。

2、各公、民營工廠照常營運,但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管制(臺灣電力公司不實施斷電措施)。

3、演習期間,團體或民眾若未依民防法第21條、防空演習實施辦法第12條規定,配合「防空避難設施開放民眾進入」及「車停,人就近疏散」等管制及演練,先以勸導方式,勸導後仍未配合者,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引用民防法第25條裁處。


/001/Upload/318/relpic/14066/9240062/791975e2-3091-47f9-827b-bff837fc143a.jpg



發布日期

11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