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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民國114年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公告」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全後動管字第1130034528號

 

主旨:公告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

 

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2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民國114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二級上將:70歲(民國43年出生)。

(二)中將:65歲(民國48年出生)。

(三)少將:60歲(民國53年出生)。

(四)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國55年出生)。

(五)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國63年出生)。

(六)志願役士兵:45歲(民國68年出生)。

(七)義務役士兵、補充兵:36歲(民國77年出生)。

 

二、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3年12月31日止,並自114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


 

(一)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網址: https://afrc.mnd.gov.tw/AFRCWeb/

地址: 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2號

 

(二)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網址: https://docms.gov.taipei/

地址: 10004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9樓

 

(三)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網址: https://xydo.gov.taipei/

地址: 110038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樓

電話: (02) 2723-9777

兵役課 電話: (02) 2723-9777 分機 509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兵役課 共同關心 您!

 

資料來源: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發布日期

113-10-17

下版日期

11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