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因死亡、失蹤、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以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條件:急難事由以最近三個月內發生並同一事由以申請一次為限申請辦法:備齊以下證件至區公所社會課辦理(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2)全戶戶籍謄本1分(3)診斷證明書正本1份或死亡證明(4)醫療收據正本1份或喪葬收據(5)非自願性離職證明聯絡電話:(02)2891-2105轉335
對象: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因死亡、失蹤、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以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條件:急難事由以最近三個月內發生並同一事由以申請一次為限
申請辦法:備齊以下證件至區公所社會課辦理
(1)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全戶戶籍謄本1分
(3)診斷證明書正本1份或死亡證明
(4)醫療收據正本1份或喪葬收據
(5)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聯絡電話:(02)2891-2105轉335
113-02-07
11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