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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0年起不再發放低收(中低收)入戶卡

自110年起,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不再核發低收入戶卡及中低收入戶卡,將以下列4類文件證明福利資格(擇一):
1.總清查結果通知書
2.低收(中低收)入戶公文
3.區公所開立之證明書
4.台北通APP系統畫面(請先完成線上福利身分開通)

發布日期

10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