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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騎乘新文化:自行車在交通環境中屬於「慢車」,切記注意5個通行空間守則:①人行道以行人通行為原則,「人車共道」是例外開放,需以行人為優先,不可催促行人。②設有自行車專用道時,應騎乘在自行車專用道。③騎乘於車道時,自行車應騎乘於慢車道或最外側車道的右側路邊,並應順向騎乘,不可逆向。④騎樓為專供行人通行之人行道類別,是行人專屬的路權,自行車輛不可騎乘。⑤有自行車穿越道才可騎乘,無穿越道請牽行。

 

※ 自行車通行空間守則 ※

 

自行車可以騎在人行道上嗎?到底哪裡才是應該騎乘的空間呢?自行車在交通環境中屬於「慢車」,切記注意5個 #通行空間守則!


 行人與自行車共道:

人行道以行人通行為原則,「人車共道」是例外開放,因此自行車騎士雖然可以騎乘,但仍需以行人為優先,不可催促行人,必要時自行車騎士須配合減速慢行或下車牽引。

 

自行車專用道:

設有自行車專用道時,應騎乘在自行車專用道。

 

慢車道或最外側車道:

騎乘於車道時,自行車應騎乘於慢車道或最外側車道的右側路邊,並應順向騎乘,不可逆向,以避免發生危險。

 

騎樓:

騎樓為專供行人通行之人行道類別,是行人專屬的路權,自行車輛不可騎乘。

 

 穿越道路:

有自行車穿越道才可騎乘,無穿越道請牽行。


 

安全騎乘🚲不做以下違規行為

❌ 闖紅燈

❌ 車道逆向行駛

❌ 未禮讓行人

❌ 於騎樓騎乘


💸 若違反相關規定,將面臨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

 

自行車騎乘新文化  

相互禮讓安全第一!

臺北交通有愛同行!

 

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共同關心您!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發布日期

113-10-23

下版日期

11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