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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3年交通安全年 交通安全人人有責

臺北市113年交通安全年 交通安全人人有責

*走在對的位置

*行人車輛互相尊重禮讓

*行人應走斑馬線,不逗留

*行走、駕駛不滑手機

*依號誌燈指示通行

*秒數足夠才過路口

* 騎乘機車、微型電動車均應戴妥安全帽

交通安全年,安心一整年

發布日期

113-08-02

下版日期

11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