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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本市市民道路交通安全觀念,114年訂定「See &Be Seen 我看得見您 您看得見我」交通安全宣導口號

旨揭口號主要提醒市民在用路環境中保持足够的可見性,提升彼此間的安全警覺,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

  • 騎樓人行道禁止騎車 你我安全行走 共同建立友善的通行環境。
  • 車輛接近路口,應減速慢行,並停讓行人,行人應專心通過路口。
  • 車輛左轉時應過路口中線再左轉,養成用路好習慣。


發布日期

114-02-06

下版日期

11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