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105847號
主旨:公告本市文山區文山堤旁道路(樟新街8巷26號前至木新路1段)路邊停車格,自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9時起路段調整路段起迄及費率調整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文山區文山堤旁道路(樟新街8巷26號前至木新路1段)一般小型車停車格位、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位及裝卸貨停車格位。
二、收費標準、方式及時間: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9時起至17時止)一般小型車停車格採計次費率,每次新臺幣3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
(二)星期六(9時起至17時止)一般小型車停車格採計時費率計算,每小時新臺幣20元(另為提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採半小時計算)。
(三)裝卸貨停車格位採計次費率,每次新臺幣30元,限停20分鐘(得付費延長1次停放);裝卸貨停車格收費時間依現場公告牌面所示。
三、實施日期:113年11月25日(星期一)9時起。
四、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15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五、查詢電話:(02)2726-9600;網址:pma.gov.taipei。
六、本處106年11月27日北市停營字第10632527600號該路段自本公告生效日起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