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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臺北市交通安全年】 交通安全 人人有責

為家人安全行駛-保持安全間距 不任意變換車道,

機車安全-綠燈仍須確認行駛安全空,

行人-行人請走行人穿越道 秒數不足請勿強行通過。

發布日期

113-03-28

下版日期

11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