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臺北市萬華區以工代賑臨時工總登記申請須知:申請資格【每戶以1人申請為限 】年滿16歲以上,65歲以下,有工作能力且符合以下列資格之一者:本市列冊之低收入戶、本市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應備證件: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及低收入戶卡或中低收入戶卡、申請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各1份。申請人應於113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親自至本所申請,若未成年應由父母雙方共同代理,或由監護人代理。如有任何疑問可來電詢問萬華區公所社會課 23064468分機227張小姐。
113-11-15
11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