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納管,未掛牌上路,警方將依法取締。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遵守之規定:1.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2.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3.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4. 不得載人及超速25km/h以上。5. 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6.不可酒駕與毒駕。7.續保強制汽車責任險。
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納管,未掛牌上路,警方將依法取締。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應遵守之規定:
1.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
2.騎乘需要戴合格安全帽。
3.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
4. 不得載人及超速25km/h以上。
5. 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
6.不可酒駕與毒駕。
7.續保強制汽車責任險。
113-11-05
1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