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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空氣品質維護區宣導

    為使市民享有健康空氣,北市以邁向世衛級健康空氣品質為目標,透過「低污染、綠運輸、區域聯防」三大面向的管制作為,不僅PM2.5有顯著的改善,其他各項空氣污染物亦同步呈現改善趨勢。


    由於臺北市車輛密度約為全國平均值10倍,7成車輛來自外縣市,且柴油車引擎廢氣已被世界衛生組織列為一級致癌物,民眾處在大型柴油車輛密集處所時,將暴露在較高的空氣污染健康風險之中。爰此,臺北市自110年起,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優先針對大型柴油車輛密集處(如轉運站、觀光景點、航空站、焚化廠等),分2期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共13處,管制進入區域之燃油機車須完成當年度定期檢驗、柴油大客貨車及小貨車需取得優級自主標章。


    為持續降低市區內PM2.5濃度,減輕民眾暴露風險及保護敏感族群,針對學生、通勤族與單車族群的呼吸健康,於112年劃設「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範圍由點延伸到線,南起新生南路(與羅斯福路交叉口)北至松江路(與民權東路交叉口),並加強管制污染車輛,納入施工機具(起重機)為管制對象。


    「空氣品質維護區」出入口及路段周邊之路燈桿與交通號誌桿等已設置標示 (詳如附圖),並透過廣播、公車體廣告、路燈旗、電子看板及跑馬燈等多元管道進行宣導,提醒駕駛人注意,另呼籲車主應養成車輛保養維護之好習慣,並請儘速完成排氣檢驗及取得標章,以免受罰。

發布日期

113-04-16

下版日期

1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