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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宣導活動

一、防制兒少施用毒品及不良物質:

  1. 臺北市社會局關心您:兒少不得施用毒品或其他有害身心之物質。
  2. 臺北市社會局關心您:快樂青春,我不吸毒!
二、防制性剝削:
  1. 臺北市社會局關心您:不得使兒童或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2. 臺北市社會局關心您:不拍攝、不引誘、不散布、不持有未成年兒少隱私照。
三、防制菸、酒、檳榔:
  1. 臺北市社會局關心您:任何人不得販售及提供菸酒檳榔予18歲以下兒少。
四、低動能遊戲用槍:
  1. 臺北市社會局關心您:販售或購買低動能遊戲用槍需檢事警語、槍口動能及適用年齡。

發布日期

109-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