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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人人有責·113年臺北市交通安全年

走在對的位置 

行人車輛互相尊重

行人應走斑馬線

過路口不滑手機

依號誌燈號行走

交通安全人人有責 113年交通安全年

發布日期

113-03-19

下版日期

1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