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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安宣導]南港區第1季肇事原因第1名為未依規定讓車

南港區113年度第1季肇事原因第1名為未依規定讓車,請民眾務必遵守路權規範,「支道讓幹道先行、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依路權之優先順序讓車,不僅能避免侵害其他用路人之路權,更能減少生命財產之損失。

發布日期

113-04-24

下版日期

11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