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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民防疫各項處遇

臺北市政府防疫專區
https://www.gov.taipei/covid19/

醫療照顧專區(含清冠一號)
https://reurl.cc/q5vX2D

防疫急門診
https://reurl.cc/VDMeo6

車來速篩檢站
https://reurl.cc/M0jDon


內湖區送藥到府服務藥局:
https://reurl.cc/OArDng

重點節錄:
我何時才能解除隔離呢?
1. 居家照護: 距發病日或採檢日已達7天,無須採檢直接解隔,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2. 醫院、加強版集檢所或加強版防疫旅館:
輕症確診隔離條件:無症狀或症狀緩解,且:
(1)兩次快篩陰性,或距發病/採檢達5天一次快篩陰性
(2)距發病日或採檢日已達7天,無須採檢直接解隔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解隔並進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
3. 中重症住院患者:症狀緩解且追蹤1次PCR陰性或Ct≧30,可轉出隔離/專責病房。

如何申請隔離書補發、未收到隔離書怎麼辦?
請洽防疫專線2375-3782或1999登錄,後續由衛生單位發送。

我對於隔離書日期有疑義時,應如何解決?
如您對於所收到之隔離通知書起訖日期有疑義者,請洽防疫專線02-2375-3782或1999登錄,後續由衛生單位確認後更正資料。

如收到電子圍籬發出警告簡訊該如何處理?
如您確實無離開隔離處所,但收到電子圍籬簡訊示警已經離開居所訊息,可能原因為您所填報的隔離地址錯誤、手機號碼誤植,或經由衛生單位送往指定隔離住所但系統未重新設定等,請洽防疫專線02-2375-3782或1999登錄,後續由衛生單位與您聯繫確認後修正。
☆如有違反隔離規定者,經查屬實,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我65歲以上快篩陽,需要口服抗病毒藥物如何取得?
1.提醒您,快篩陽性鼓勵採視訊診療或防疫急門診看診
2.取得抗病毒藥方式:
(1)健康益友APP(確診) →社區藥局送藥
(2)通訊診療(確診)
A:社區藥局送藥
B:親友代領藥
(3)至醫院防疫急門診 (確診)
(4)(確診)親友至防疫門診代看診,代領藥



我是確診者,後續想要接種COVID-19疫苗,請問需要隔多久時間才能接種?
1.確診者建議自發病日或確診日(無症狀感染者)起至少間隔3個月後...

發布日期

111-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