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能效房屋稅減稅新政
為增加淨零轉型誘因,鼓勵建築物取得建築能效標示、提升能效,臺北市政府於115年1月28日公告,自115年7月1日起,本市房屋凡首次取得建築能效標示第1級、第1+級(近零碳建築)或第0級(淨零建築),不論新舊房屋、住宅或商辦,於標示有效期間5年內,按所適用之標準單價減價5%;倘於有效期間屆滿前,首次經主管機關延續認可者,得再延長5年,但以10年為限。 建築能效減稅專區(網址:https://tpctax.gov.taipei/cp.aspx? n=525DA2829F651770)
發布日期
1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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