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依規定113年11月29日前應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

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登記領牌,須投保強制險,年滿14歲才可駕駛,須配戴合格安全帽,速率不得超過每小時25公里,禁止載人,禁止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

發布日期

112-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