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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宣導

從事水域休憩活動應結伴同行,若發現有人溺水,應大聲呼救不可冒然下水救人;可請人打 119 或手機直撥 112向消防單位求援,並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器材如救生

繩、救生圈或竹竿等其他替代物作岸上施救。

發布日期

113-07-01

下版日期

1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