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住宅且 所有人不明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 貼申請資格或出租予社會福利團體轉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 請資格者,依住宅法規定,具公益出租人身分者可享有綜 合所得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稅賦優惠。詳情可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 平台公益出租人專區(https://pip.moi.gov.tw/V3/B /SCRB0405.aspx)查詢。
為鼓勵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住宅且 所有人不明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將住宅出租予符合租金補 貼申請資格或出租予社會福利團體轉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 請資格者,依住宅法規定,具公益出租人身分者可享有綜 合所得稅、房屋稅及地價稅等稅賦優惠。
詳情可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 平台公益出租人專區(https://pip.moi.gov.tw/V3/B /SCRB0405.aspx)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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