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二館回饋地方經費使用第2季使用情形本次公布係依據〈臺北市立殯儀館回饋地方自治條例〉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各里經核定之回饋地方經費使用計畫及使用情形應於殯葬處網站及里辦公處公告欄公布30日,民眾並得向管理委員會或區公所查閱。」及〈臺北市回饋地方經費使用計畫及使用情形公開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二)公告期間:以每季公告1次為原則,並應於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當月10日前完成公告,公告期間不得少於30日。」 之相關規定辦理。
114年二館回饋地方經費使用第2季使用情形
本次公布係依據〈臺北市立殯儀館回饋地方自治條例〉第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各里經核定之回饋地方經費使用計畫及使用情形應於殯葬處網站及里辦公處公告欄公布30日,民眾並得向管理委員會或區公所查閱。」及〈臺北市回饋地方經費使用計畫及使用情形公開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二)公告期間:以每季公告1次為原則,並應於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當月10日前完成公告,公告期間不得少於30日。」 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