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空氣品質,本市自110年起針對大型柴油車輛密集處,分2期劃設13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復於112年劃設「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自114年1月1日施行
為提升空氣品質,本市自110年起針對大型柴油車輛密集
處,分2期劃設13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復於112年劃設
「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自114年1月1日施行
113-04-16
114-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