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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登記領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駕駛人須年滿14歲,應配戴合格安全帽,禁止載人,禁止擅自變更原有規格。

111年11月30日微型電動二輪車強制納入監理牌照管理,需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駕駛人須年滿14歲,始得行駛道路。

發布日期

112-03-08

下版日期

11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