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0年度協助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屋 補助」自110年1月1日起受理申請
一、110年補助金額說明如下: (一)低收入戶或建物年齡達20年以上之中低收入戶、符合本 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資格 者,每年每人最高補助金額為10萬元。 (二)建物年齡未達20年之中低收入戶、符合本市中低收入老 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資格者,每年每人 最高補助金額為8萬元。 三、本案補助內容及申請文件請逕自「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頁/銀髮族服務/居住服務」中下載(https://reurl.cc /Q324ab
發布日期
1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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