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人須符合旨揭辦法相關資格及條件外,申請對象為 國 中組、高中(職)組、大專組。 二、本所自111年3月15日起至111年4月15日受理設籍本區區民 申請本區民俗委員會110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暨清寒獎 助學金
11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