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住宅補貼中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 貸款利息補貼係由承辦金融機構受理;租金補貼係由臺北 市政府(受理單位:都市發展局住宅企劃科)辦理,受理 期間自113年7月5日(週五)上午9時至114年7月4日(週 五)下午17時止。
113-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