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公告大稻埕遊客中心(地址: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44號)所屬騎樓,自112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111-12-21
113-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