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方案』凡家庭成員於3個月內發生急迫性變故,如死亡、失蹤、罹患重傷病(需1個月以上治療或療養且無法工作)、失業(非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除外)等,致家庭無足資維持基本生計而陷於困境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居住地區公所申請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信義區申請者需實際居住信義區,並經公所訪視評估,詳情請洽臺北市信義區公所社會課 (02) 2723-9777分機408 許小姐。臺北市信義區公所關心您!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方案』 凡家庭成員如有下列急難事由,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可於急難事由發生3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居住地區公所申請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實施方案。 【急難事由類別】 1、死亡、失蹤。 2、罹患重傷病致1個月以上無法工作。 3、非自願失業。 4、照顧罹患重傷病必須1個月以上治療之親屬致無法工作。 【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書。 2、戶籍資料影本。 3、其他與急難事實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診斷書.....等)。 【附註事項】 1、臺北市信義區申請者需實際居住信義區。 2、申請案均需經區公所訪視評估。 3、詳情請洽臺北市信義區公所社會課 電話: (02) 2723-9777分機408 許小姐。 地址: 110038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樓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共同關心您!守護您! 資料來源:臺北市信義區公所社會課 
發布日期
115-08-03
下版日期
1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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