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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0月公共場所消防安全宣導

進入公共場所時,應檢視是否張貼「不合格場所」告示,留意消防安全設備位置及逃生路線,確認樓梯、走廊、通道及出口等路徑是否暢通,以利避難逃生。

發布日期

113-10-04

下版日期

1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