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注意123,嚴重藥害不要來!①正當使用合法藥、②用藥期間藥警覺、③藥物過敏藥記錄。任何不適症狀持續發生或逐漸惡化,請立即回診就醫。正當使用合法藥物,卻發生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導致嚴重疾病(住院)、障礙或死亡,可申請藥害救濟。藥害救濟諮詢專線(02) 2358-4097,藥害救濟官網(藥害救濟基金會):tdrf@tdrf.org.tw
用藥注意 123 1、正當使用合法藥 (1)使用具有衛生福利部許可證字號之合法藥品。 (2)在合法之醫療院所及藥局,依醫藥專業人員指示及藥品標示使用藥物。 (3)查閱藥袋(盒)標示或藥品說明書,了解藥品正確使用資訊。 2、用藥期間藥警覺 (1)建議主動向社區藥局藥師或醫藥專業人員諮詢用藥注意事項與藥物不良反應。 (2)常見可預期的藥物不良反應,其中「常見」一詞是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定義,發生率大於或等於1%。 ① 皮膚紅疹。 ② 疲倦。 ③ 黃疸。 ④ 牙齦出血。 ⑤ 便血。 ⑥ 腹痛。 ⑦ 眩暈。 ⑧ 肌肉痠痛。 ⑨ 呼吸困難。 (3)任何不適症狀持續發生或逐漸惡化,請立即回診就醫。 (4)正當使用合法藥物,卻發生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導致嚴重疾病(住院)、障礙或死亡,可申請藥害救濟。 3、藥物過敏藥記錄 (1)請醫師協助將過敏藥物註記於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並同時記錄於藥物過敏記錄卡上,隨身攜帶。 (2)每次就醫時,主動告知醫療人員自身疾病史及過敏史。 (3)領藥時,與藥師再次核對藥物,避免誤用過敏藥物。 正當使用合法藥,藥害救濟有保障。 藥害救濟諮詢專線: (02) 2358-4097 網址: https://www.tdrf.org.tw/ 總機: (02) 2358-7343 傳真: (02) 2358-4098 地址: 100408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10樓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布日期
112-04-20
下版日期
11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