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員遭逢急迫性變故致生活陷困,可於急難事由發生3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居住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方案」實施方案。臺北市信義區公所關心您!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方案 家庭成員遭逢急迫性變故致生活陷困,可於急難事由發生3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居住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方案」實施方案。 《救助對象》 一、因經濟性因素有自殺之虞之通報個案。(社福中心受理)。 二、因經濟性因素並經通報為脆弱家庭成員。(社福中心受理) 三、因遭家庭暴力、性侵害經通報或庇護安置,於緊急生活扶助金尚因遭家庭暴力、性侵害經通報或庇護安置,於緊急生活扶助金尚未核發期間,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家防中心受理) 四、經被通報家庭暴力事件、核發保護令或結束監護處分,因經濟因素致暫無居所,生活陷於困境者。 五、申請福利項目,於尚未核准期間,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社福中心受理) 六、因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區公所受理) 七、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區公所受理) 《應備文件》 1、申請書/通報表1份。 2、申請人身分證或戶籍證明文件。 3、申請事由相關證明(如死亡證明、失蹤證明、罹患重傷病證明、失業證明、其他原因致無法工作證明等)。 《洽辦單位》 居住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或居住地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社會課(02)2723-9777 轉 408 強化社會安全網--急難紓困方案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網址: https://xydo.gov.taipei/Default.aspx 地址: 110038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9樓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下午17:30 電話:(02)2723-9777 傳真:02-27239747 臺北市信義區公所社會課 關心 您! 資料來源:臺北市信義區公所社會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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